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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担保超期及伪造签名的问题。

北京-东城区 08-26 03:48  悬赏 25  发布者:zcaben…… 给我留言  回答:(9)
我和A、B、C、D于2006年为甲在农村信用社担保贷款20万元,期限一年,2007年到期,为连带责任担保。现借款人甲已失踪。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我们担保人手上没有,也不记得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内容了,当时都是一人操作的,据说借款人甲跟信用社领导有关系。 

从2006年开始贷款至现在2012年,银行从未找过、联系过我们担保人。但是最近有一家公司声称信用社把甲的这笔贷款转给了其公司。该公司要求我们5个担保人还钱。 

我的问题: 1、这笔贷款应该是2007年到期,据说借款人曾经展期过,但是我们所有担保人都不知情。那么,根据时间和法律规定推算我们现在还承担保证责任吗? 

2、如果我们现在还要承担责任的话,担保人中的B、C二人非本人签名,那么这份担保合同可以认定无效进而解除其他三名担保人的责任吗? 

3、现在我们担保人还有可能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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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4571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8-26 08:35
1、要看对保证期是否有约定,未约定的,视为还款期满后6个月。
如借款合同有展期的,未经担保人同意的,担保人的保证期限仍为原还款期满后6个月。
2、未经本人或本人授权的人签名的,BC无担保责任。
追问:

那剩下的几个担保人还有责任吗?可以认定担保合同无效吗?

回答:

具体的看对方的证据材料确定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8-26 13:16
您好,你们不用承担责任,详情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8-26 13:18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建议带材料与律师面谈,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8-26 09:34
1,展期没有经过你们担保人同意,所以你们对展期后的贷款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2,不是本人签字的,合同效力待定。如果事后经过本人认可,那么有效,否则无效。
3,对原来的贷款担保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对于展期后的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我的补充: 2012-08-26 09:46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追问:

3,对原来的贷款担保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对于展期后的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那么对于展期前的贷款我们还承担担保责任吗?

回答:

当然应当承担。

追问:

当然应当承担。
可是这笔贷款不是应该超过期限了吗?我们还承担责任?

回答:

就是因为超过期限未还,所以由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没超期时由债务人承担,不产生担保责任。

追问:

我的意思是我们的保证期不是已经过了吗???

回答:

你开始就说过了,你是连带保证人,没有保证期的问题,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追问: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没有保证期吗?只要借款人不还,担保人就永远有责任???

回答:

没有保证期,永远有责任。

追问:

没有保证期,永远有责任。
法律上有这个规定吗???

回答:

连带责任就是这样的规定,你不愿意接受也没办法。

追问:

你能帮我找找具体的条文吗???不要吓我啊!

回答:

担保法18条

追问: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我们的责任不应该免除吗?


回答:

你描述得情况中没有你们免责的情况。

追问:

贷款自2006年开始至2007年到期,保证期最迟应该到2009年吧,现在已经是2012年了,我们的保证期不是已经过了吗?

回答:

已经答复过,连带责任没有保证期,重复过2次了

追问: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那这个你怎么解释?

回答:

你能够证明债权人没有在债务到期后六个月内让你承担保证责任的,那么你才可以免除,但你的描述中并没有这样的情况,所以应当承担

追问:

从2006年开始贷款至现在2012年,银行从未找过、联系过我们担保人。

回答:

既然这样的话你们就可有免责了,没有担保责任。

追问:

晕啊,赵律师,你可把我吓了一跳!!!
不过还是非常感谢你的耐心和敬业!!!
但是现在一家公司声称这笔贷款的债权已经转让给他们了,现在他们找我要钱,我应该怎么办呢?

回复时间: 2012-08-26 09:38
1、你们不用承担责任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回复时间: 2012-08-26 10:05
你们不用承担责任,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回复时间: 2012-08-26 14:09
你们不用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8-26 14:59
   建议带齐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得到详细分析。
回复时间: 2012-08-26 18:27
要看对保证期是否有约定,未约定的,视为还款期满后6个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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