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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08-26 13:44  悬赏 0  发布者:陈爱萍A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潍坊 回答:(3)
我在网上发布了一条求职信息,一个叫大兵的就主动联系了我,帮我介绍工作,今年的8月6号,我去昌乐看工作,到了昌乐以后,我的车由大兵开着,一起去看工作,就在去的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事发以后,这个叫大兵的就跑了,打他电话也不接,我去交警大队处理这件事,交警大队给我的答复是,大兵不出来,无法结案,我的车就提不出来,现在我的车还在交警大队停车场放着,对方的车在8月11号就提了车,而我的车却迟迟提不出来,那如果说,这个叫大兵的死了,昌乐交警大队是不是还得挣下我的车?同样身为受害者的我为何就不能提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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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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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2年08月26日 15时39分
交通警察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5日内应当委托相关鉴定机构,鉴定机构应当在20日内完成鉴定,经批准还可以延长10日,也就是30日,鉴定完成后,应当在5日内发还车主,所以,交警扣留事故车辆一般是30天至40天。
我的补充: 2012-08-26 15:45
受理报案的交警部门经调查、取证后,在情节清楚、证据充分的基础上,应根据责任分析在规定时限内,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应承担的责任或是否要负法律责任作出认定。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 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三、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四、交通管理部门迟迟未作出决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我感觉是交警大队没权利长时间扣留我的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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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8-26 15:46
由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司法鉴定为赔偿依据



残疾赔偿金=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丧葬费=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被扶养人生活费=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住院天数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回复时间: 2012-08-26 18:45
你好,交警无权长期扣车。即使需要鉴定的话,交警扣留事故车辆一般也是30天至40天。
评论者:陈爱萍A 给我留言
时间:2012-08-26 20:58
谢谢常律师的回答,昌乐交警大队就是觉得我是外地的,故意难为我,他也是想从中得到好处,天下还有几个好官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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