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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孩子判决问题

河北-石家庄 08-26 19:52  悬赏 25  发布者:531652…… 给我留言  回答:(8)
女方因男方恶习太多,忍受不了,提出离婚,然有一个5周女儿,女方很想要,法律会怎么判?
怎么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急切需要回答!!!!!!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8-26 22:00
你好,小孩的抚养以更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为原则,一般两周岁以内的小孩会判决随女方。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4138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8-27 00:05
孩子的抚养权以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原则。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0947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8-27 10:14
证明男方恶习太多
回复时间: 2012-08-26 20:05
两周岁如下的孩子一般情况下会判决给女方。
回复时间: 2012-08-26 20:19
可以主张孩子的抚养权,具体如何争取要看具体的案情而定。建议当面咨询律师或委托律师办理
回复时间: 2012-08-26 20:45
提供证据证明孩子由女方抚养对其成长有利可争取孩子抚养权。详细请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12-08-26 22:35
协商不成可以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裁决。
回复时间: 2012-08-26 23:52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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