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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维权

江苏-泰州 08-24 23:13  悬赏 0  发布者:cctvhm……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家于2017年8月11号收到靖江市北辰城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的房屋搬迁通知书。房屋搬迁评估报告为“靖建(2008)第21号”文件进行评估。评估价格低的非常离谱!还有本人由于父母2006年离异,民政局协议书判定我归父亲,原两间平房归我(原所有财产)。2008年本人恋爱结婚无住房,辗转找到母亲,因父亲常年赌博欠债,母亲为保障自己财产权益和我签订协议书(本人拥有一间三层,母亲拥有两间三层)。母亲拿钱在原宅基地建房(母亲也是本村户口,离异后村里没有另外分配宅基地)。现房屋搬迁评估报告只有我母亲的,没有本人的。请问我怎么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恳求解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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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8-25 09:45
您好!
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欢迎详询!
回复时间: 2017-08-25 09:34
您好,具体要看当地政府公布的补偿安置方案,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政府不公布补偿标准则违法,可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知晓补偿安置标准。在问题还没有解决前,不要轻易签订补偿协议。及时对征收项目用地的审批、立项、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合理谈判方式,争取提高补偿。请尽快致电律师详述案情,帮您进一步分析并出专业解答。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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