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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下的房产问题

广东-广州 08-27 11:25  悬赏 0  发布者:fen505…… 给我留言  回答:(4)
婚后,想购买一套房,登记在我名下,由父母出付首期,再用我的住房公积金供付,想请问,我需要保存什么单据,以日后离婚时证明此房产是由父母出资而不是用我的婚后收入出资,以认定为是我婚后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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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9-01 18:27
还须夫妻另行约定
回复时间: 2012-08-27 11:38
您好!房子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你可以保留出资凭证,证明是你父母的出资,这部分可以返还给你父母。
回复时间: 2012-08-27 11:40
你好,保留你父母付首期的银行转帐记录,公积金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对方有权要求分割.
追问:

你好,黄律师,关于父母付首期的方式,我是要父母直接从他们的存折转账到售楼方并保存转账单据,还是要父母从他们的存折转账到我账户的存折上,保存转账单据,再由我账户转到售楼方,这两种方式,哪一种比较好?

回答:

当然是第一种好了。

回复时间: 2012-08-27 14:25
付款的所有凭证都要保留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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