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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犯罪

湖北-黄冈 08-26 22:26  悬赏 0  发布者:张必超 给我留言  回答:(4)
黄梅县小池镇冯**村犯罪嫌疑人冯先锋和他儿子冯文旗涉嫌绑架腊**村受害人至黄梅县精神病医院被限制自由,致受害人遭受严重伤害,犯案时间2015年冬季,受害人出院以后,身体健健康遭受严重损害,这两个犯罪嫌疑人于2016年再次用卑鄙手段对受害人威胁.恐吓企图再次绑架受害人,已对受害人造成严重影响,这两个犯罪嫌疑人十分具有危害性,希望法律将这两个人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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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8-26 22:33
这是要结合具体情况来认定处理的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6698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8-26 22:51
报警处理,并申请人身保护令。
  • [河南-郑州]
  • 李大贺律师 VIP
  • 电话:15838051994 15039063769
  • 590552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8-27 06:30
你好!绑架犯罪构成的前提是限制人身自由、具有人身危险性、有索取钱财的目的,但是上述内容中并不体现这“具有人身危险性、有索取钱财的目的”两个情形,因此不宜直接定罪。建议将事实详细描述,以便正确对待。
回复时间: 2017-08-27 08:24
又来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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