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魏伟  朱建宇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婚姻

山东-临沂 05-04 12:40  悬赏 30  发布者:dyxnq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与妻子结婚半年,因感情不合准备离婚,对方提出我没有性能力,无法过夫妻生活,才离婚,但不是事实,她去医院写了个关于我的病历,说无法勃起什么的,她说,医生写的,这个能做证据么?我如何证明我身体健康,如果去医院检查后证明,得去什么医院?这种情况下如果不需要做身体检查,该如何应对?另外,如果离婚,我的彩礼能不能要回来,包括一些结婚的其他花费。盼回复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5-04 12:52
答;如果你真的不能够过夫妻生活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会判决离婚的;结婚时间不长,彩礼应当酌情返还;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是“夫妻感情破裂”,而不是你是否患病。
回复时间: 2010-05-05 15:35
离婚时可以将病例资料提交法院,法官酌情采纳,不过起诉事由为夫妻感情不和关系破裂,因结婚时间断,彩礼可以酌情适当返还。当然还涉及财产分割的问题。建议律师咨询15866799901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江苏苏州
广东深圳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北京朝阳区
福建福州
安徽合肥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5388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9322
安徽 合肥
人气:283186
河北 石家庄
人气:512998
江苏 苏州
人气:85102
广东 深圳
人气:38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7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