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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

甘肃-临夏 08-28 16:30  悬赏 0  发布者:mx9002 给我留言  回答:(5)
半年前我将自己的141平方米的六楼住房以41万的价格卖给了别人,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按了手印,当时因为对方发现房子有点漏水,所以当时给对方补偿了3000元,让其修缮房顶,对方答应,现在,对方又以房顶漏水为由,要求再次赔偿,这种应该怎么办呢?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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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08-28 17:02
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回复时间: 2017-08-28 18:08
过户没有,交给对方没有,
回复时间: 2017-08-28 19:34
你好,当时你们协议没呢
回复时间: 2017-08-29 14:55
您好,按合同约定。
回复时间: 2017-08-30 22:13
你好,后面补偿3000元有签订协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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