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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合同是怎样解读的?

广东-广州 08-28 21:06  悬赏 0  发布者:我爱甜 给我留言  回答:(1)
快购网上商城合作协议书

 

甲  方:北京环宇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局西路58号

传  真:010-57530332                电话:010-56286180 

乙  方:                            身份证:

开户行:                            地  址:

帐  号:                            电  话: 

一、合作内容

甲方利用其技术优势为乙方设立独立的网络营销网站(中文名称:                    国际域名:                          )并与甲方自有的营销网站有机衔接。同时甲方为乙方提供从业务咨询到培训,从网站使用到网络营销的技术服务和指导,并统筹相关的广告宣传等。继而甲方为乙方通过网站提供相关货源,办理代发货业务、订单业务等,从而实现有关产品的销售、广告收益及其他获利性产品服务。

本协议中的乙方不受地域限制,乙方主体应合法。可以接收全国各地的产品销售订单,并可以进行产品及广告发布。

二、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暂定二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二年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自动享有本协议续约权,但应当于本合同终止日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在本合同终止日前30日未收到乙方的书面申请,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续约优先权。

三、合作事项与相关费用及销售处理

依据双方合作内容的约定,双方的合作事项即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有关网站的建立、相关的业务咨询和培训、网络推广和营销等;双方确认,上述服务都是有价值可计算,免费使用是乙方须以全面按合同约定履行为条件。

为此,乙方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24小时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品牌销售保证金 4500元和域名使用费用200元/年,商城网站备案费用300元。

乙方可通过下列银行汇款交付或当面交付:

北京环宇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农商银行    6221386102434807065    刘春梅   

中国农业银行    6228480010967137919    刘春梅   

中国邮政储蓄    6210981000008295471    刘春梅    

中国建设银行    4367420013511450805    刘春梅    

中国工商银行    6212260200009027828    刘春梅    

甲方收到乙方全款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乙方独立商城及有关网站的建设、解析域名、交付网站后台。

对随后的产品销售分成和支付,双方约定:

1、乙方所获得产品销售利润收入,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参与分成。

2、乙方所获得自有商城的广告收入,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参与利润分成。

3、乙方自主添加的产品订单处理可由乙方单独操作。

4、乙方通过甲方提供的商品年销售总额达50万元以上,甲方按销售总额给予乙方销售额3%的额外奖励,奖金通过货款的形式返还给乙方。

乙方通过甲方提供的商品年销售总额达100万元以上,甲方按销售总额给予乙方销售额8%的额外奖励,奖金通过货款的形式返还给乙方。

乙方通过甲方提供的商品年销售总额达500万元以上,甲方按销售总额给予乙方销售额15%的额外奖励,奖金通过货款的形式返还给乙方。

 

四、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甲方保证为乙方提供约定的支持和服务,具体包括:

(1)设立专职客服人员为乙方提供服务;

(2)甲方义务具体包括:构建乙方独立网站,提供服务器,带宽和空间,提供全程的技术支持和网站维护,提供货源,提供物流服务,提供支付方式,提供宣传方面的相关指导,负责处理订单和解答客户的产品咨询问题。

(3)每月15日经过技术统计对乙方的产品销售利润进行银行转账,最晚打款日不能超过三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4)提供开拓市场的推广方案(人员培训、市场推广、产品营销等方面),有对乙方考核的权利。

(5)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有损甲方品牌形象的行为进行追究法律责任(包括虚假产品、负面信息、购物客户投诉等)

     (6)甲方发出的所有产品均为正品行货。

甲方有权核实或调查乙方有关业务的数据,监督并制止其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2、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⑴ 乙方承诺积极配合甲方,及时缴纳约定费用。

⑵ 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完成市场推广,并努力达到公司规定的推广指标并接受考核。

⑶ 乙方有权及时得知甲方新产品的信息,有权参与有关产品的推广活动。

⑷ 乙方有义务给网站消费客户提供产品售后客服服务,并接受甲方考核。

⑸ 乙方要虚心接受有关咨询和培训,努力运行网站,积极拓展网上营销,全面履行本协议。

⑹ 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品牌形象,不得故意损害甲方品牌形象。

五、通知条款

甲乙双方明确上述信息为各自准确的联络信息,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如发生通知不到的情形,应由未通知变动方承担责任。超过一个月无法取得有效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协议的合作。

六、违约责任

双方应当正当行使权利、适当履行义务,保证本合同的顺利履行。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都必须遵守本合同约定的事由,如果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属于违约行为。

七、特别约定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除依据本协议的明确规定或书面许可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另一方的名称、商标和其他标识。本协议终止之后,任何一方不得将另一方的名称、商标和其他标识用于任何以营利和非营利为目的的活动。

2、一方应当严格保守从另一方所获取的商业秘密,在未事先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本协议终止后,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

3、如甲方公司今后有上市可能的,乙方均享有优先和优惠购买将来甲方公司股票的权利。

4、本协议的标题只起分类和引导作用,不影响本协议内容的具体规定。

八、合同基准性和附件

本协议为双方法律关系的基准,此前双方其他文书的内容均以此为准。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再行协商,形成的补充协议以及甲方依据本合同为乙方下达的任务指标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双方配合进行网上营销的细节约定由双方继续完善和补充,为此形成的补充协议同样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九、协议解除和终止

本协议履行到期为合作终止。

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双方均应保证本协议履行的延续性,在合作期内不得无故解除或放弃履行本协议。

本协议终止并不影响本协议项下未完成的结算或任何一方的付款义务。

在乙方完全遵守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基础上,协议终止后,甲方应退还品牌销售保证金4500元。

十、争议解决

本协议中合同与协议是同意语,双方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时,应当按照本协议所使用的词句、有关条款、本合同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本着互惠互利及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建设性的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传真与扫描件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或盖章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十一、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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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8-28 21:31
建议委托律师调查核实后再签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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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调查?这合同有什么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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