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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滁州 08-29 14:16  悬赏 0  发布者:陆月林 给我留言  回答:(17)
各位律师你好,请问,我的朋友是一名道路施工员,他在工地上放线的时候,被施工单位的拉土大货车压在了车轮下,当场死亡。可现在承建单位想着判定成交通事故,他是在正常的上班,被工地上的大货车压死了,明明是工伤事故。请问律师能给我们弱势群体一个明确的指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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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8-29 14:23
不属于交通事故,是安全事故,估计能赔偿60万元左右。具体请律师代理可与我联系。
回复时间: 2012-08-29 14:26
这是施工安全事故,如果无法协商解决,请你们及时请求安监局及劳动局调查处理。赔偿幅度为50——70万元。
回复时间: 2012-08-29 14:42
属于工伤,施工单位应承担工伤赔付义务(高于交通事故赔偿)
回复时间: 2012-08-29 15:16
——(1)据你所述,属于安全事故,建议及时的请求安监局及劳动局调查处理。
(2)而赔偿的项目包括:
A,丧葬补助金(赔偿标准为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B,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C,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如有需要,请致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8-29 16:47
1、你朋友的情况属于工亡。属于安全事故,建议及时的请求安监局及劳动局调查处理
2、而赔偿的项目包括:
A,丧葬补助金(赔偿标准为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B,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C,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具体的赔偿金额和孩子和老人的年龄有关系,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回复时间: 2012-08-29 17:05
是工伤,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劳动能力鉴定,赔偿根据鉴定结果计算,最后提起劳动仲裁索赔,具体劳动能力鉴定需要专门机构评定
回复时间: 2012-08-29 18:37
需要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鉴定结论来确定否则构成工伤。如果构成工伤,那么你朋友家属应当获得工伤保险理赔,如果不构成工伤,那么你朋友家属可以要求交通事故责任方来进行赔偿。但根据你描述的情况,认定为工伤的可能性非常大。那么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分别解答如下:
我的补充: 2012-08-29 18:40
1,关于工伤的问题。
你的这个情况首先需要申请工伤认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是否构成工伤。如果构成工伤,那么应当获得工伤保险理赔,有单位或工伤保险赔偿,如果不构成工伤,那么相关治疗费用可以走交通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方式来获赔。
(1),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当事人申请工伤认定通常是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申请。向所在单位或者单位注册地劳动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和相关病例等医疗证据即可。如果单位拒绝申请和认定,那么可以直接向单位注册地的劳动局申请。
(2),工伤理赔和赔偿问题。
如果构成工伤,应当获得工伤保险理赔。不构成工伤的,工伤保险不赔偿。
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
赔偿数额按照工伤鉴定结论中确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每个等级赔偿标准略有不同。具体每个等级的赔偿标准可以参看《工伤保险条例》。
(3),如何维权和时效的问题。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4),工伤死亡的获赔标准。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我的补充: 2012-08-29 18:42
2,关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问题。
虽然你的情况鉴定为工伤的可能性非常大,但如果有意外,没有鉴定认定为工伤的话,那么可以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应当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确定责任划分,对方有责任的,你朋友家属可以要求对方按照责任比例赔偿,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费用金额可以参考以下标准。
(1),医药费。
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包括你为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营养费。
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支出证明确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身体疾病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的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3),误工费、护理费。
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受害人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主张误工费时出示收入证明即可。
(4),交通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你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陪护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
住宿费根据你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以实际支出和费用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算;
(5),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受害人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7),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是根据你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的,包括物品的维修费、贬损费等,以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为限。应当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合同、收据等来证明受损物品的价值,如果无法确定价值的,可以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超过诉讼时效的,丧失胜诉权,因此建议在1年内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的补充: 2012-08-29 18:43
另外,关于死亡赔偿还有两项费用如下:
(1),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被抚养人的必要生活费
被抚养人生活费按照当地居民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抚养五年。
我的补充: 2012-08-29 18:46
3,关于你朋友家属现在怎么办的问题。
你朋友家属现在应当首先向你朋友生前所在单位或者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申请书,看是否认定工伤,构成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亡赔偿。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应该是工伤。如果构成工伤但单位拒绝赔偿的,那么你朋友家属可以到单位注册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的时效是1年。
如果有意外不构成工伤,那么可以要求交通事故责任方按照上述标准进行赔偿,具体数额按照标准结合你朋友实际情况计算就可以得出。如果对方拒绝赔偿,那么你朋友家属可以到被告所在地法院或者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即可,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也是1年。
我的补充: 2012-08-29 18:46
以上几点是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所做简要解答,具体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细节来确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回复时间: 2012-08-29 19:41
属于工伤。不用管承担单位什么意见,直接申请工伤认定即可。
回复时间: 2012-08-30 20:01
申请工伤(工亡)认定。
回复时间: 2012-08-31 10:14
是施工单位员工,应当认定工伤。
回复时间: 2012-08-31 10:40
本案是工伤和侵权双重关系重合。受害人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及其他司法解释规定,要求本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还可以要求大货车司机及所属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9-01 09:06
属于工伤,施工单位应承担工伤赔付义务
回复时间: 2012-09-01 13:36
因执行工作任务而受到伤害,由于其侵权主体不同而适用的法律也不同。针对一般合法企事业单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赔偿方式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对于非法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则适用《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赔偿方式有一次性赔偿金,以及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且工伤鉴定与劳动能力鉴定程序不同,要求材料不同比较复杂,因此建议委托律师,如果需要帮助,出于对您的负责,建议电话沟通.
回复时间: 2012-09-02 12:57
按工伤程序维权
回复时间: 2012-09-02 14:32
你朋友的情况,作为你朋友的单位应该对你朋友的死亡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具体的费用标准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本律师在此不在赘述;如果你朋友的单位说你朋友是属于交通事故,你可以明确和单位说,交通事故与工伤属于两个概念,假定是交通事故,作为你朋友的单位仍然需要对你朋友的死亡承担工伤责任,只是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与工伤相同的部分,单位可以要求减免而已,具体的,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谈判或者走法律程序,以便你朋友获得更多的赔偿。
回复时间: 2012-09-03 14:36
构成刑事犯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建议报案
回复时间: 2012-09-04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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