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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湖北盐业集团补偿我们历年收入下降的损失,把握大吗?

湖北-武汉 09-03 16:08  悬赏 0  发布者:hbgs20…… 给我留言  回答:(4)
2008年,在缺乏项目可行性论证的情况下,湖北盐业集团(当时名称为湖北省盐业总公司)在东西湖建立了武汉食盐配送中心,并从湖北盐业集团武汉分公司、包装厂等系统内单位分流人员组建该生产单位。由于不看好该项目,被分流人员大多数属被迫分流,其中武汉分公司机关更是演出只能在连续剧里面才能见到的奇葩情节——要求所有职工必须填分流意向表,但只有三个选择,一是去武汉的下属郊区公司支郊,二是分流至新成立的生产单位,三是服从分配。由于事先要求每人必须填表并做出选择,事先被内定“选中”的若干职工便这样被“服从分配”到这个没几人愿意去的新生产单位,也和猜想的一样由于立项失误,亏损严重,收入锐减,职工利益受损。
    进武汉食盐配送中心后,湖北盐业集团于2008年10月23日以鄂盐司政〔2008〕70号文件(文件照片见附件)承诺我们调入的正式职工在服从工作安排并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收入不低于原单位水平,工资差额部分由湖北盐业集团统筹解决。可是,我们这些职工较原单位近似岗位的同事每年收入下降近万(含工资、奖金、福利、公积金等有效收入),2008年至今收入损失近10万。我们这数十名受影响职工早就想讨要说法要回公平正义,虽然红头文件是真,但我们如果只找湖北盐业集团,必然要么推说收入没降低、要么推说与原单位收入难以比较、再或者推说武汉食盐配送中心2009年曾实行了所谓的“三项制度改革”改革后一切清零(当时是在各方面维持原状的前提下设计出收入降低的方案,但如果这招都算数,那不是每改革一次就能把侵害职工利益冠冕堂皇一次?),由于本单位工会及集团公司总部完全没有协商解决的可能,据法律人士的建议,需将此请求提请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收入下降幅度的调查确认对于仲裁部门绝非难事),希望能妥善解决,补回我们历年收入下降的损失。把握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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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38100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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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09-03 16:47
你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自行或委托律师准备材料、证据,直接起诉
回复时间: 2017-09-03 18:27
根据证据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建议面谈。
回复时间: 2017-09-03 18:36
你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自行或委托律师准备材料、证据,直接起诉。
回复时间: 2017-09-03 20:47
你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自行或委托律师准备材料、证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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