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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购工厂(公司)的咨询

广东-中山 09-06 15:16  悬赏 0  发布者:153276…… 给我留言  回答:(1)
问题一:公司转股东(全转)的情况下,规避潜在债务的最好方式是(指不可从银行中查询获知的民间借贷行为或生产欠款)?问题二:如通过法院进行公示债务清偿最后限期,是否可以完全撇清股权转换前已经发生的债务关系?问题三:如需在在法院进行公示,是否需要委托律所进行申请?可否以个人或公司进行申请?问题四:如果委托律所进行相关操作,费用一般需要多少(律所收,不含法院费用)?问题五:如需在法院进行公示,费用一般需要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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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9-06 15:54
你好,你说的这种方式在我国没有这样的法律制度,完全不存在。
第二、要解决你这样的问题,在你的转让协议中加一条,注册资金保证全部到位,若虚假,一旦发现,你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对这一虚假部分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我的补充: 2017-09-06 15:57
如果你非得购买,又想彻底规避相关问题,可以考虑以资产收购的方式处理。只买资产不买股权,然后自己重新注册新的公司,这些工作就必须要有专业的律师参与才能完成。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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