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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0年和前夫离婚的,我们之前都有过一段婚姻,有各自的子女

广东-广州 09-06 18:2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是2010年和前夫离婚的,我们之前都有过一段婚姻,有各自的子女,这段婚姻我们有一个共同的孩子,当时离婚协议写得很清楚,孩子抚养权监督权归我,离婚后孩子的户口得从前夫那过到我的户口上,前夫得配合。现在孩子已经五岁明年就得上学,我要求前夫提供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办理办理过户手续,他现在不肯寄要和我争儿子,请问律师有其他办法不通过他本人解决的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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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9-06 18:22
这是可以收集证据诉讼来解决问题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1755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9-06 20:00
你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自行或委托律师准备材料、证据,直接起诉
回复时间: 2017-09-06 18:23
只能起诉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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