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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函这样写行不

北京-海淀区 08-30 22:52  悬赏 0  发布者:meigui…… 给我留言  回答:(8)
告知函这样写行不,主要是万一以后要打官司,应该能用上吧!
                      
                          告    知   函

某某公司股东:
    从2012年3月1日到2012年9月1日,公司不合作已经有半年时间了,公司股东没有一个人出面进行交接手续,我虽是公司会计,在没有股东出面情况下,我还是照样负责公司的部分事,我照旧年检公司证件、还每月报公司的税务账。2012年我没有发过工资.请在2012年9月10日前把我工资和出差垫付费用共计*****给我,(账号省)并把公司资料交接一下,我不可能一直这样托下去了,毕竟已经半年了公司都没有明确发展动向。对公司做成这样我已经仁至义尽。
    每月1-15号是税务交税日期,如没有在2012年9月10日前把欠我的钱给我,我不会再报税务税事宜,对公司证件等资料已不再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我不负责任。
 

告知人:某某
电话: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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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8-31 00:35
可以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4702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8-31 10:23
收件方应是××公司,,而非股东
回复时间: 2012-08-31 07:55
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2-08-31 08:07
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2-08-31 08:10
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2-08-31 08:50
可以。。。。
回复时间: 2012-08-31 10:07
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2-08-31 11:27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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