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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补偿款

内蒙古-包头 08-31 09:32  悬赏 5  发布者:聂波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老公是农村的,我是城市户口,我们于2011年结婚。我老公现在住的楼房是拆迁安置房,有少量剩余楼房于2011年至今由村委会对外销售。最近分配这些卖房款,村中老少均有,别人家娶回的农村媳妇也都有,村里以我是市民户的理由拒绝给我分配!为此我感到很郁闷,难道农民非要娶农民吗?我希望找一条正确的途径,看看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来维护我自己的合法权益! 问题补充:
我的户口在结婚后已迁入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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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8-31 09:55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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