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徐荣康  周文才  
该问题已关闭

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电动车驾驶人与所有者不一致时,所有人负的民事赔偿责任有多少?

四川-眉山 09-08 00:43  悬赏 0  发布者:535258……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干妈的电动车被他儿子借给他的一个朋友用,在十字路口左转之后撞到了左边路口人行横道上的一个人。驾驶者年满16周岁,自己在上班,他儿子事故发生时未满16。当时驾驶人看到绿灯之后沿机动车道左转,转过路口之后撞到了人行横道上的一个老人。我想问问,内部责任如何划分,电动车的所有人应负多少的责任?适用于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连带责任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9-08 08:56
根据交警部门划分的责任判断。
回复时间: 2017-09-08 09:42
您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
回复时间: 2017-09-08 09:03
已满16岁可以骑电动自行车,一般由驾驶人承担责任,电动车主人根据过错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7-09-11 11:48
事故责任按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车辆所有人按过错承担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河北保定
贵州贵阳
河北保定
四川成都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上海黄浦区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42936
广东 深圳
人气:136325
福建 厦门
人气:123355
河北 保定
人气:415954
湖北 潜江
人气:20086
辽宁 大连
人气:1207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3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