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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河南-洛阳 08-31 17:49  悬赏 25  发布者:rockye…… 给我留言  回答:(2)
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未收受他人财务,但使公共财产受到损失,适用纪律处分还是追究法律责任?如果追究法律责任,有没有金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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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01 11:29
若损失大,可能构成刑事责任!具体案件需要再分析!!
追问: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多申报教材数量,将多余教材交给私立学校使用,教材价值15000左右。

回答:

可以电话咨询15036040110 吴律师

回复时间: 2012-09-02 16:42
至少属于违规行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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