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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的医疗费用该由谁出?

江苏-苏州 05-06 11:33  悬赏 20  发布者:mfeizy……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是一名公安机关协警,在执勤过程中被车子撞了,后被认定为工伤,撞我的人被认定故意伤害罪,对方希望司法机关从轻处罚,与我签订协议,赔偿我3万元,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等,但看完后发现远远不止3万元。现在我们单位要求我自己付医院的医疗费用,因为他说对方已经与你签订协议并赔偿给你了,请问是否合理!我该怎么办!  谢谢各位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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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苏州]
  • 陈磊律师 VIP
  • 电话:1377195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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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05-06 11:41
不合理!下余的费用应由你所在单位支付。要在事发一年之内尽快到劳动局工伤科申报工伤认定,才能做伤残等级鉴定,然后方好打劳动仲裁官司向单位索赔。
回复时间: 2010-05-06 14:54
申报工伤,然后进行鉴定,享受相应的待遇,如得不到相应赔偿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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