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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车相撞。交通事故

广西-南宁 09-02 11:56  悬赏 0  发布者:佐糳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的车要过对面马路,已慢速行驶至路中间的分界线,未打转向灯,但是有向后望有没有车,但是由于已经行驶到路中间的界限所以后面就只看对面的车,结果,后面一辆电车超速向我左边逆道超我的车。撞上我车的左后侧方,导致翻车,他人受伤,我因为车速慢,及时刹车没有受伤,我想咨询一下因为已交警方处理,但是如果警方的判决书与事实有出路,我是否可以拒签,还有,因为这事,造成我无法正常上班,丢了工作,我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对方的医药费我是否可以不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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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02 12:38
拒签没有意义,你对事故认定不服可以申请复核。
回复时间: 2012-09-02 15:18
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9-03 16:05
如果你对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认定书3日内进行复议。责任的赔偿是要根据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划分。如果确实是对方的责任。导致你无法正常上班的,你是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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