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徐荣康  陈晓云  朱建宇  刘哲  
该问题已关闭

个人借钱,双方不约见面,借条内容由出借人写,由借款人签字按手印

广东-东莞 09-13 10:06  悬赏 0  发布者:小墨 回答:(14)
个人借钱,双方不约见面,借条内容由出借人写,由借款人签字按手印,借条写好之后邮寄给出借人,这个借条是否有法律效力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9-13 10:08
当然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7-09-13 10:10
这是可以 按照实际借款来偿还的
回复时间: 2017-09-13 10:11
请谨慎
回复时间: 2017-09-13 10:42
当然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7-09-13 10:08
有效。
回复时间: 2017-09-13 10:09
你好,平等自由基础上达成,且无违反法律法规,签名后是有法律效力的。
回复时间: 2017-09-13 10:09
有法律效力的
回复时间: 2017-09-13 10:12
签字过程应在场,否则效力会存问题。
回复时间: 2017-09-13 10:12
这个借条不合法。
回复时间: 2017-09-13 10:14
不见面?邮寄? 你怎么知道是对方签字按的手印。
回复时间: 2017-09-13 10:16
具有法律效力
回复时间: 2017-09-13 10:27
按照实际借款来偿还的
回复时间: 2017-09-13 12:15
关键是你怎么确保真实性呢
回复时间: 2017-09-13 13:03
邮寄的如何确认是何人所写。建议慎重。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广东佛山
湖南长沙
北京东城区
广东广州
浙江宁波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深圳
人气:136104
福建 厦门
人气:122881
广东 佛山
人气:43647
湖南 长沙
人气:542302
安徽 合肥
人气:282039
山东 临沂
人气:24846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98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