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徐荣康  朱建宇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我一家人,本在广东打工,14年初,说一个湖北同时在浙江打工,介绍一工作

河南-郑州 09-13 20:12  悬赏 0  发布者:有你就好 回答:(2)
我一家人,本在广东打工,14年初,说一个湖北同时在浙江打工,介绍一工作,同年6月从家出去,就没消息,在本地报案,派出所说他们只管本地案,不于立案,外面说人从那不见,就先在那报警,总之是人没了,连报警都不让,我想问怎么才能报警,不会是人失踪,我们自己查案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9-14 09:27
如牵涉到刑事犯罪,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
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
辖。所以建议向失踪地报警,也便于公安机关调查。
回复时间: 2017-09-14 10:13
您好,建议在案发地报警,这样会有利于警方调查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西城区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黑龙江黑河
山东淄博
上海徐汇区
福建厦门
山西太原
北京朝阳区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49575
广东 广州
人气:3922382
湖南 长沙
人气:543258
四川 成都
人气:501040
天津 南开区
人气:702
湖北 襄阳
人气:44287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9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