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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未定责

广东-佛山 09-03 14:25  悬赏 5  发布者:lyq016…… 给我留言  回答:(2)
举个例子,假如两摩托车碰撞,一方伤势较轻住院花费5000已出院,另一方住院已经花费10000,但还没有出院,但交警部门迟迟还没有定事故责任,但要求伤势较轻的一方帮忙垫付伤重一方花费超出10000块医药费之后的费用,请问这合理吗?假如以后定责任为5-5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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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03 14:37
您好,建议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残疾赔偿金、抚养费、后续治疗费等等。
追问:

假如 交警部门还没定责任,不计算第三者保险赔偿金额,(双方没有保险)伤重一方家属,或者交警部门有权要求伤轻的一方先垫付药费吗?

回答:

责任书没出来的可拒绝垫付!

回复时间: 2012-09-04 21:53
你好,可以拒绝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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