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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

安徽-合肥 09-03 14:49  悬赏 0  发布者:苦闷中的人 给我留言  回答:(7)
结婚四年,女方无工作及其它收入,有一子三岁多。有婚前男方独自按揭购买住房,一直由男方工资及公积金还贷,尚未还清。婚后男方工资均交由女方管理,有存款少量。
现女方提出离婚,小孩由男方抚养,请问如何认定公共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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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9-03 14:53
婚后收入为夫妻共有。
回复时间: 2012-09-03 14:54
男方婚前购房属于个人财产,对于婚后还贷部分你可以要求分割,可具体咨询当地律师
追问:

可以要求分割房子增值部分吗?谢谢

回答:

是的,可以

回复时间: 2012-09-03 15:00
婚后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2-09-03 15:28
婚后取得的财产,应平均分割,即使女方无任何收入
回复时间: 2012-09-03 17:01
婚后取得的财产,应平均分割。
回复时间: 2012-09-03 21:37
房屋归男方所有,但是就还贷部分,女方可以主张要求分得一半的价款!
回复时间: 2012-09-04 08:47
房屋属男方婚前财产,但因婚后共同还款,男方应就婚后共同还款机房屋增值部分给女方相应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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