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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生理有问题导致夫妻生活不协调,女方没有直接证据说明男方有问题

安徽-芜湖 09-18 13:5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8)
男方生理有问题导致夫妻生活不协调,女方没有直接证据说明男方有问题,现男方以夫妻感情不合起诉离婚,并要求女方赔偿十万,女方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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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9-18 14:03
委托律师处理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5920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9-18 14:28
如无过错不赔偿
回复时间: 2017-09-18 15:09
没有赔偿的。
回复时间: 2017-09-18 13:59
建议积极应诉,可请律师介入。
回复时间: 2017-09-18 14:02
您好,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夫妻双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没有以上情形的,不需要赔偿。
回复时间: 2017-09-18 14:05
积极应诉,赔偿不陪。
回复时间: 2017-09-18 14:09
如果女方没有过错这种情况女方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7-09-18 17:05
你好,委托律师积极应诉,一般是不需要赔偿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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