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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岗职工得了不治之症。单位有责任吗

陕西-汉中 09-04 11:43  悬赏 0  发布者:燕兵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叫沈洁。我父亲是一国企客运公司的正式职工。工作二十多年了。如今查出得了肝癌晚期。请问单位应付那些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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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04 12:06
不属于工伤,单位不承担责任,但可以享受因病医疗期待遇。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的70%支付病假工资,但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追问:

当地最低工资指的是哪些范围类,另外因家庭经济困难。他的医药费用单位总要承担一部分吧,因为他还在岗位上。
另外我们给他想申请病退,需要怎么办理啊

回答:

单位应该给父亲交医疗保险,你父亲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险报销一部分,详细情况建议直接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9-04 16:05
单位没有过错
回复时间: 2012-09-05 12:12
享受因病医疗期待遇
回复时间: 2012-09-09 20:29
不属于工伤,单位不承担责任,但可以享受因病医疗期待遇。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的70%支付病假工资,但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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