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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不小心抓坏了别人家的孩子腿一点点而已,需要赔偿吗

黑龙江 09-18 22:1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6)
狗狗不小心抓坏了别人家的孩子腿一点点而已,需要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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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9-18 22:16
根据过错承担。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674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9-18 22:18
你好,人有养动物的权利,但更有看管好饲养动物的法律义务。作为动物的主人,是第一责任人,看好自家动物,防止动物伤人这是最基本的法制义务和责任。如果出现动物咬伤人、甚至咬死人的事件,这就是动物主人的失职了,因此造成对他人的人身伤害,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被狗咬伤后,如果狗主人拒绝赔偿,受害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狗的主人赔偿治疗费。除非动物主人能证明是因受害人过错导致动物伤人的,否则饲养人就必须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七十九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四条规定:“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

  因此,根据法律的规定可知,动物咬伤人的责任由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
  • [黑龙江-哈尔滨]
  • 王皓律师 VIP
  • 电话:18104515837
  • 282426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9-18 22:19
你好,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回复时间: 2017-09-18 22:20
你好,《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17-09-19 07:39
你好,根据过错赔偿
回复时间: 2017-09-19 08:43
根据过错划分赔偿责任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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