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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问题

浙江-温州 09-19 09:36  悬赏 20  发布者:我本善良19…… 给我留言  回答:(6)
结婚前的礼金大约50万,结婚七年后,因夫妻关系紧张,双方决定协议离婚,女方提出当初的礼金归自己,合理吗?婚姻期间已贷款买房,男方负责还贷,首付双方都出了。如果结婚这七年礼金也花在生活中了,难道男方还要补齐所谓的礼金吗?女方还提出购买的还在还贷的房子双方都不要,留给儿子,但是她要使用,还贷还是男方,总还贷时间是31年,女方提出儿子归她,今后上学费用也有她出。男方提出在女方未再婚前可以使用房子,再婚后不得使用,并有男方负责将房子租出去,直到儿子结婚过户给儿子。合理吗?
问题补充:
是哪方不同意可以拒绝呢??能给予明确的答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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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9-19 10:02
若不同意可以拒绝
回复时间: 2017-09-19 10:05
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协商或诉讼。
回复时间: 2017-09-19 09:49
若不同意可以拒绝
回复时间: 2017-09-19 12:03
关键是委托我处理呢。不同的委托人,不同的角度,处理的思路也不一样啊。
回复时间: 2017-09-19 12:21
可以拒绝,不同意走法律程序
回复时间: 2017-09-19 14:57
你好,男方可以不同意,协商不成可起诉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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