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朱建宇  李波  毕丽荣  龙宇涛  
该问题已关闭

2016年7月18日到公司工作且不是实习阶段,但是2017年7月才毕业

海南-海口 09-19 18:03  悬赏 0  发布者:瞳 回答:(1)
2016年7月18日到公司工作且不是实习阶段,但是2017年7月才毕业,直至2017年7月31日公司以企业困难为由31日当天与本人解除劳动关系,且没有任何书面通,给予本人2个月的经济补偿,至今未发放7月工资。但从2016年7月18日-2017年7月31日未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五险一金,而我的岗位又是绩效专员,从我之后进公司的实习生都为其购买了社保,我可以去劳动局投诉并要求赔偿(赔偿11个月的双倍工资及要求企业补缴社保)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7615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9-19 18:16
可以去劳动局投诉并要求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苏无锡
湖南长沙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四川成都
北京海淀区
北京朝阳区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广西 柳州
人气:708718
江苏 无锡
人气:51224
湖南 长沙
人气:544566
安徽 合肥
人气:282889
河南 郑州
人气:531109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625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5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