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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罪名成立吗

山东-淄博 09-04 16:39  悬赏 0  发布者:胤儒快乐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们是浦发投资有限公司的员工,按照公司规定上班,现在公司处了事告我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成立吗?一、钱不打到我们账上,二、我们没有用这些钱,都是公司运作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04 18:56
你好,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如果你们非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免责。详情建议电话咨询。如需帮助,电话联系。
回复时间: 2012-09-04 16:44
职务行为,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12-09-04 19:18
你好,关键看你在公司和集资的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如果非直接责任或者主要责任,则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9-04 20:30
如果是主要责任人员可能会涉嫌犯罪,需要根据案情具体分析,详情建议电话联系以提供更多帮助。
回复时间: 2012-09-04 20:56
一般基层工作人员不列为犯罪处理,主要责任人员为犯罪。
回复时间: 2012-09-05 16:37
要看你们的具体作为了,一般员工是不构成犯罪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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