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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被宣布征收后,长时间未谈拆迁的事宜

四川-巴中 09-05 21:12  悬赏 0  发布者:xiang9……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处农村土地在今年3月被政府以建与我们设建材市场为由征收,并在3月底与我们就征收事宜进行了通知,和统计了土地面积和建筑等设施。但是,在半年后的现在,政府也没有就拆迁的事宜与我们进行协商,也没有通知具体的拆迁时间。对此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种植和发展,我们应该如何维护我们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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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9-05 21:36
你们可以起诉当时与你们通知的政府。
回复时间: 2012-09-06 06:18
土地征收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未依法经过省级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征收,此征收为非法征收,现实中大量存在。对于此类征收,村民可以拒绝交地、拒绝配合,还可联名控告;当然如果认为征收部门制订的补偿标准高的话,也可以接受。另一类是:依法经过省级以上政府审批的征收。村民遇上这类征收,可以对省级政府的审批文件提起复议和诉讼;也可以就县级政府的组织实施征地行为提起复议和诉讼;对于补偿标准偏的,可以申请省级以上政府行政裁决。由于土地征收涉及众多层级,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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