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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两年前在山东和人打架,对方先动手,我朋友还手把他鼻梁骨打断了,轻伤二级

四川-内江 09-24 02:0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大概两年前在山东和人打架,对方先动手,我朋友还手把他鼻梁骨打断了,轻伤二级。我朋友头部受伤手臂划伤住院了一两天就回老家了,之后被网上追逃,前几天被抓进老家当地看守所,准备移交山东公安机关。双方打架都受伤了只抓我朋友不抓对方这样对吗?可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吗?这属于轻微刑事案件吗?可以在侦查阶段和解撤案吗?或者检查机关做不起诉可以吗?希望能详细回答一下,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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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9-24 09:40
您好,造成轻伤,涉嫌犯罪,法定刑3年以下,可与伤者协商解决,争取不起诉
回复时间: 2017-09-24 09:49
鉴定伤情,由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评定。轻伤以上可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故意伤害致人轻伤3年以下的量刑,重伤3-10年。
回复时间: 2017-09-24 11:13
积极赔偿对方损失,争取得到对方谅解。可能作出不起诉或则判处缓刑
回复时间: 2017-09-24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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