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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况引起的交通事故责任在谁?

江西-上饶 09-05 22:16  悬赏 0  发布者:三清山黑子 给我留言  回答:(2)
车子正常行驶在公路上,突然路上一个坑洞,因为相关部门没有放置警示牌,驾驶人避让不及,车子通过坑洞时前轮被坑洞内裸露的钢筋刺破,以致方向抱死,冲向公路右侧,又因为公路右侧护栏毁坏,久未恢复,导致车辆最终翻下20米左右的护坡,车上人员5个轻伤,3个重伤。事后了解到该条公路当初业主是交通局,原打算用做高速公路的挂线,但因线路更改,不再作为挂线使用,也一直未移交公路局。在此次事故中交通局该负什么责任,负多少?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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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9-06 09:17
案情特殊,管理单位应承担一定责任,可及时起诉
回复时间: 2012-09-06 23:32
案情特殊,管理单位应承担一定责任,可及时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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