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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拆迁户口分户问题

山东-聊城 09-06 13:25  悬赏 0  发布者:burgun…… 给我留言  回答:(1)
您好!我们这个农村说是要拆迁,单是一直没有准确消息,去年之前说拆迁派出所不给分户口了,但是现在我去派出所问又给分户了,不过分户的内容户别之前是农业,但是现在分出的户口户别是集体户(新户口我和老公还有女儿),人口变动情况为搬迁所内移居,何时由何地迁来地址是写的因搬迁所内移居,分户后的地址是原住址却又加了内01号,我主要想弄明白是什么原因,还有,这样就算分户也是没有用的,派出所这样的做法是合理的吗?我们没有得知确切的拆迁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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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06 17:13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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