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工伤赔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

江苏-苏州 09-06 14:17  悬赏 15  发布者:dnf912……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的工作是售后维修,经常骑电动车在外面,上次去客户家的时候在路上与轿车发生交通事故,当时责任鉴定是轿车负全责,车主也同意,去医院后左手骨折,现在家休养,由于轿车全责,所以我的医药费,电动车赔偿、误工费等都有轿车那边保险赔偿,但我在休养这段时间我的公司给我不发任何工资、理由是已经有保险公司赔偿,公司承认我的是工伤,但是也没有申请去做工伤鉴定,公司给我在工伤休养这段时间不发工资合理吗?还有 交警那边给我一张收入减少证明,上面是说,在误工时间内,公司所发的工资+误工赔偿就是我一个月的工资,这份单子要我们公司这边填写的,公司现在就是说不给我发工资了,全有保险公司赔偿,这样公司就一分钱都不用出了,这种情况下我应该怎么做?
问题补充:
如果说可以同时双方赔偿,像这样的案件圆满完成需要多少律师费?多长时间?我需要怎么做?苏州这边的可联系我、、QQ1872724645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06 14:31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也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
  • [湖北-武汉]
  • 徐涛律师 VIP
  • 电话:15327446830
  • 183175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9-06 22:03
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要求赔偿

赔偿计算
1 医疗费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后续医疗费
2 交通食宿费计算公式
交通食宿费金额=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单位职工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人数+单位职工出差食宿费标准*天数*人数+单位职工因工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人数
3 住院伙食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日)*70%*人数*天数
4 辅助器具费计算公式
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5 停工留薪期间的计算公式
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月工资福利待遇*医疗期
6 生活护理费的计算
护理费=护理人收入(护理人有收入的按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参照当地同级护工劳务报酬计算)*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如需多人照顾,医院或鉴定机构应明确指出须多人照顾)*护理期限(计算到评残时为止)
评残后:护理费赔偿金额有三种情况:
1,进食2,翻身3,大小便4穿衣洗漱5,自我移动     满以上5项为完全不能自理,满以上三项为大部分不能自理,满其中一项为部分不能自理
完全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40%
部分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30%
评残后的护理期限计算到职工恢复生活治理能力为止,最长不超过20年
7 各级伤残待遇的计算公式
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月数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七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3个月
八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1个月
九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9个月
十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
     伤残金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本人工资*百分数
     一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回复时间: 2012-09-06 14:48
你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以获得工伤赔偿。
回复时间: 2012-09-06 18:02
可以主张双份赔偿。
回复时间: 2012-09-07 17:13
你当务之急是要求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申请你可以自己申请。工伤和交通事故赔偿有部分不能重复主张,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与残疾赔偿金可以兼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苏南京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黑龙江哈尔滨
广东深圳
北京海淀区
上海徐汇区
安徽合肥
广西桂林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3918418
江苏 南京
人气:149909
湖南 长沙
人气:542324
天津 南开区
人气:623
四川 成都
人气:2083573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19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6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