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黄律师您好,因为联系不到被告法院已经发了公告两个多月了,10

广东-广州 10-03 13:2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黄律师您好,因为联系不到被告法院已经发了公告两个多月了,10月17号开庭算是第一次开庭吗?这一次能不能判离呢?我没有留下证据,要不要请律师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4138积分
回复时间: 2017-10-03 14:59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回复时间: 2017-10-03 14:21
没把握,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福建厦门
安徽合肥
广西南宁
黑龙江黑河
江苏无锡
福建莆田
湖南长沙
浙江杭州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38885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9663
福建 厦门
人气:124400
安徽 合肥
人气:104866
陕西 西安
人气:58370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5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