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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去年十月下旬被别人在陶瓷砖砸伤膝关节部位,不到一个月单位给我申请工伤啦

辽宁-沈阳 10-09 06:57  悬赏 0  发布者:爱的奉献 回答:(6)
本人去年十月下旬被别人在陶瓷砖砸伤膝关节部位,不到一个月单位给我申请工伤啦!申请两天住院了,给我看病医生当时没写门诊病历,今年七月份才去档案室取自己病历,医生乱写病历,找院长啦!院长让骨科主任改,改完我又看出毛病让负主任改几次才成功,负主任说给我复印把我原件骗走送到院长手里,从院长要不给,院长把档案病历错误签的名字不让划掉又让我把自己名字添上,我复印病历收据又写我是男性,都没改呢!出现医疗纠纷,去当地找工伤科,工伤纠纷又出现,处处不让我走工伤保险条件,请最好高级律师告诉我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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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沈阳]
  • 董毅律师 VIP
  • 电话:13704034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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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10-09 11:41
受工伤的,如果用人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可由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受伤一个月内申报工伤,也可由劳动者自受伤一年内自行申报工伤。申报工伤后,会进行工伤认定,获得工伤认定书后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终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确定伤残补助金数额。        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需要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认定工伤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最终根据鉴定结论要求用人单位按照能够享受工伤保险伤残补助金数额标准赔偿。
回复时间: 2017-10-09 07:05
不让走工伤的原因是什么?病历出现什么问题?
回复时间: 2017-10-09 07:07
你好,1、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如不认定为工伤),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拿着工伤认定书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鉴定书之后,就可以到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就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回复时间: 2017-10-09 08:15
理由是什么??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7-10-09 14:31
由于网络互动性差,你这么没有针对性的提问,案件难以在网络上三两句说清楚,获得不了有效的回答,建议你和律师面谈为好,这样能更好的解决你的问题。
回复时间: 2017-10-09 16:52
网络互动性差,你这么没有针对性的提问,案件难以在网络上三两句说清楚,获得不了有效的回答,建议你和律师面谈为好,这样能更好的解决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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