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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请问律师是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我和我老婆感情破裂要离婚

四川-遂宁 10-09 16:47  悬赏 0  发布者:空气微凉 回答:(4)
我想请问律师是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我和我老婆感情破裂要离婚,因为开始的一些原因孩子的户口上在我老婆那边,我提出离婚时她说我可以把孩子户口迁走,现在我问她要抚养费她又要孩子了。一年多了她对孩子不管不问,孩子生病住院也不来看孩子打电话给她,她还说她不管叫我爸妈去管,这些都有录音的,现在孩子也不叫她妈妈也不近她的身,我现在想的就是走法律程序,我想请问律师上法庭我有多大的希望拿到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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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10-09 16:48
小孩2岁以下原则上随女方生活,2岁以上由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抚养
回复时间: 2017-10-09 17:00
您好,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子女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的,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应尊重子女的意愿。
回复时间: 2017-10-09 16:49
抚养权根据对子女有利的原则处理。
回复时间: 2017-10-09 16:57
小孩2岁以下原则上随女方生活,2岁以上由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抚养。你可以尽量争取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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