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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回家途中被熟人用不明凶器击打后脑致颅内出血,现刑警说证据不足还在调查。如果破不了案怎么办?

黑龙江-大庆 10-10 15:43  悬赏 0  发布者:我要问问刑事…… 给我留言  回答:(7)
由于当时是晚上8点多,天比较黑。被害人骑自行车进小区时被偷袭,听对方口中说道“我打死你(大致意思)”,但是被击中后脑后被害人就有些晕了,只看到了凶手的背影,并未看懂凶手的正面和凶器是什么。但是据被害人说凶手是和他在一起干活的朋友,两人住在一个小区,且相识已久(10年以上),被害人能辨认他的声音。被害人当晚凌晨2点多被送往医院急诊救治(就医前曾多次吐血,鼻子也流血),前两天昏迷醒来后只是重复自己被人打了、打他人的名字和案发的大致地点。送急诊时就已报警,刑警也每天去医院做笔录。但是从小区的监控录像来看,只能断定被害人确实造人袭击,但是指认的凶手从监控上看案发之前没出门(只看见进楼,没看见出来)。但是凶手当晚接到受害人家属电话时,针对家属提出的问题他撒谎了,而且家属提出帮忙把受害者送医院的请求时,作为受害人认识多年的好友,凶手推脱说他已经睡觉了。但是刑警现在的答复就是证据不足,还得调查。我担心一直调查不出什么结果不能结案,而且受害人经济不富裕,这种情况农村合作医疗不能报销,被害人颅内出血得长时间静养不能从事现在谋生的体力劳动。这种情况被害人应该怎么办?抓不到真凶就只能自认倒霉吗?就得自己承担身体及经济上的损失吗?
问题补充:
①请问伤情鉴定是向哪个部门申请?现在的情况是刑警说证据不足,只能继续调查。
②如果刑警都找不到证据抓住真凶,是不是就不能结案,不能公诉?
③那即是被害人提起自诉,也会因为证据不足而败诉吧?
④法医不能通过鉴定伤处大概分析是样的凶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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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177积分
回复时间: 2017-10-10 15:56
你好,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立案后,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 [黑龙江-哈尔滨]
  • 王皓律师 VIP
  • 电话:18104515837
  • 282068积分
回复时间: 2017-10-10 16:02
你好,报警处理,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回复时间: 2017-10-10 16:03
你好,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追问:

①请问伤情鉴定是向哪个部门申请?现在的情况是刑警说证据不足,只能继续调查。
②如果刑警都找不到证据抓住真凶,是不是就不能结案,不能公诉?
③那即是被害人提起自诉,也会因为证据不足而败诉吧?
④法医不能通过鉴定伤处大概分析是样的凶器吗??

回复时间: 2017-10-10 16:09
你好,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必要时可以委托我们专业律师代理,若需法律帮助,建议加微信详细解答。
追问:

①请问伤情鉴定是向哪个部门申请?现在的情况是刑警说证据不足,只能继续调查。
②如果刑警都找不到证据抓住真凶,是不是就不能结案,不能公诉?
③那即是被害人提起自诉,也会因为证据不足而败诉吧?
④法医不能通过鉴定伤处大概分析是样的凶器吗??

回复时间: 2017-10-10 16:18
属于刑事案件
回复时间: 2017-10-10 20:27
你好,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且要求证据比较严格,公安机关依程序办案不一定有问题
回复时间: 2017-10-16 21:09
现在提起自述,如果无法确定凶手也是不能立案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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