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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与财务

河北-唐山 09-11 12:33  悬赏 5  发布者:特步 给我留言  回答:(1)
夫妻二人感情破裂在闹离婚期间,妻子强制型带着孩子回娘家了,孩子户口和居住地为男方,在孩子没有被带走之前,男方已经办理了第二年的入托手续。可以什么样的理由起诉对方争取孩子(5岁)抚养权?(两方对比我男方条件有利)2:婚后男方父母出资为儿子购车,车主为男方。像这种赠与的情况,在将来财产划分中需要赠与证明吗?如果需要证明,父亲写一份赠与证明,找几位证明人签字公认,或村委会公认。这样的证明有法律效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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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11 12:36
——(1)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生活环境、抚养能力以及对孩子有利于健康成长等进行判决。 
(2)如果没有明确说明赠与你个人所有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方有权要求均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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