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房子纠纷

浙江 05-10 17:36  悬赏 0  发布者:ldc508……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公公名字的房子是2008年12月份造好的,房子是我公公的名字。是旧村改新村的,是集体土地。造房子的钱都是我出的。发票什么都有 ,现在我公公去告我 想把房子拿回去,我应该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我公公他去告我们 他拿得回去吗 ?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5-10 17:44
1、如建房批建手续中有你夫妻二人名字,则该房为家庭共有财产,你公公只能享有部分份额,而且你可以要求公公按照份额归还造房子的钱。
2、如建房批建手续中没有你夫妻二人名字的,则你只能要回建房子的钱。
回复时间: 2010-05-10 18:59
就看谁享有物权,没有物权的只能去享有债权了,楼上的分析比较到位
回复时间: 2010-05-10 19:40
可以主张为家庭共有财产
回复时间: 2010-05-11 16:17
应该属于家庭共同财产;你们可以主张应得的份额;
仍有疑问可以联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河北保定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北京朝阳区
广西南宁
黑龙江哈尔滨
最新回复律师
重庆 江北
人气:392747
湖北 襄阳
人气:439790
河北 保定
人气:161697
湖南 长沙
人气:544702
辽宁 大连
人气:13644
广东 深圳
人气:20863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4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