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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份,本人与一名女孩订婚,并付一万五千元彩礼钱,说好今年冬天结婚

内蒙古-呼和浩特 10-11 19:3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去年11月份,本人与一名女孩订婚,并付一万五千元彩礼钱,说好今年冬天结婚,但自十月份以来,该女孩及家人一直联系不上,请问这事该如何处理,如何才能追回所付一万五千元的彩礼钱,请老师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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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10-12 09:4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中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情况,人民法院才支持返还彩礼: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不符合这三种情况,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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