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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不批捕后,警方再采取取保候审,是否符合司法程序?

北京-朝阳区 09-12 14:25  悬赏 0  发布者:郭耀文 给我留言  回答:(12)
因公司遇军事演习后,货物无法给客户发出,已经达成还款赔偿协议,又因不可抗拒因素被耽误,后及时联系并开始连续两个月支付赔偿。可那客户与警方报案,并被指控公司负责人涉嫌诈骗。
在经过48天(含异地羁押15天)后,检察院不予批捕,而地方公安局要求公司负责人给予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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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12 14:44
公安部门的做法上违法的。
回复时间: 2012-09-12 22:14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建议带材料与律师面谈。
回复时间: 2012-09-12 14:40
属于民事纠纷,公安部门的做法上违法的。
回复时间: 2012-09-12 14:49
——公安部门做法违法的。
回复时间: 2012-09-12 14:54
公安部门的做法是违法的。
回复时间: 2012-09-12 14:58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犯罪,也就不存在取保候审的事情,应当撤销案件,解除羁押手段,按照民事程序处理。如果公安机关坚持要求取保,那么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者同级人民检察机关投诉。
回复时间: 2012-09-12 15:14
公安部门的做法是违法的。
回复时间: 2012-09-12 15:23
公安部门的做法违法
回复时间: 2012-09-12 15:43
可以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回复时间: 2012-09-12 18:22
公安部门做法违法!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回复时间: 2012-09-12 19:53
要看具体情节和证据,建议聘请律师提供帮助
回复时间: 2012-09-12 23:43
属于民事纠纷,公安部门的做法上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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