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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养关系的问题

广西-河池 09-13 08:22  悬赏 0  发布者:燕子228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于2007年收养了一个女孩,因为收养手续难办,没有办成相关收养手续,现在小孩已转给别人收养,但单位却已经认定我是已经收养了小孩,从而影响到我退休后该享受的相关政策待遇,他们的说法对吗?他们要求我出具相关证明来证明我没有收养该小孩,我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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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9-13 08:24
可以让居委会出具证明。
回复时间: 2012-09-13 08:41
单位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回复时间: 2012-09-13 09:41
单位这样做法不合法。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04730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9-13 11:01
你好,单位的书法没有法律依据。乐意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如对回复满意请采纳,如果还有问题请发布一对一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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