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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若干后,集资房确权

新疆-乌鲁木齐 09-13 22:20  悬赏 5  发布者:liaora……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于去年离婚,婚前有商品房,婚后有一套集资房,集资房首付10万,房产合同和公积金贷款合同(贷了10年,去年离婚期间签的)都是我个人签名,法院一审判集资房归我居住,并偿还居住期间贷款,但二审判女方居住,偿还居住期间贷款,但女方一直不支付,我一直独自偿还,我想问怎么处理,如果我自己偿还,集资房明文规定5年才能拥有产权,若干年后还清贷款,房子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是平均分割,还是按比例分割。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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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9-14 09:06
具备分割条件后,再另行起诉分财产。

依据现有的法律文书,你可以要求女方偿还你已支付的贷款。
回复时间: 2012-09-13 22:48
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婚姻存续期间支付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后支付的部分属于个人财产,谁支付的属于谁的。还清贷款后,房产的一部分(婚姻存续期间支付的房款那部分)由夫妻各分一半,另一部分(离婚后支付的房款那部分)属于偿还贷款的人所有,不能按夫妻共同财产分。
追问:

房子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如何确权,房子怎么分割,房子是共同财产,还是共有财产(按比例分)

回答:

以谁名义申请的就以谁名义取得产权,而后作价或评估出价值分割。要房的将属于对方的价款支付给对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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