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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告倒丈夫重婚

山东 09-14 07:36  悬赏 0  发布者:a20120…… 给我留言  回答:(9)
丈夫和别的女人在外生一小孩,我直有丈夫的笔录,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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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14 08:51
你好,只要不和那个女人登记,无法构成重婚罪。根据是现行婚姻法和刑法的规定。94年2月14日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出来以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不再构成重婚罪。你可以要求过错赔偿。详情建议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9-14 07:48
你好,如果已经有配偶者与他人又登记结婚的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生活的可以构成重婚,单纯的与其他女人生了一小孩不能算是重婚
追问:

我有他亲口的笔录,他自己承认自己和这女的同居,并生一小孩子,这样也不行吗

回答:

这不是重婚罪,除非是已经有配偶者与他人又登记结婚的或者与有配偶者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生活的

追问:

我是他合法的妻子

回复时间: 2012-09-14 07:55
若他在外不公开。不构成。
可起诉他有过错。
追问:


我有他亲口的笔录,他自己承认自己和这女的同居,并生一小孩子,这样也不行吗

回答:

没有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就不成立。

回复时间: 2012-09-14 08:26
如果已经有配偶者与他人又登记结婚的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生活的可以构成重婚,
回复时间: 2012-09-14 09:11
有证据证明他俩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可以。
回复时间: 2012-09-14 10:24
可以报警试试看,能够构成重婚
回复时间: 2012-09-14 10:30
——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的,构成重婚。
回复时间: 2012-09-14 14:55
你好,如果对方在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重婚罪。
回复时间: 2012-09-14 23:07
如果已经有配偶者与他人又登记结婚的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生活的可以构成重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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