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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事宜

江苏-徐州 10-19 20:51  悬赏 20  发布者:杨志铭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租的厂房要拆迁,我租的房子十来年了,今年8月又续签合同,户主明知道要拆迁,没有告诉我,我有装修花了20 多万,9月通知拆迁,签合同的时候没有认真看,有一条协议对我很不利,不知道能不能得到一些补偿,跪求高手指点,合同内容如下:
合同期内,如有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判的拆迁行为,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合同解除,甲方除按时间折算退还乙方已交场地使用金未执行的余款外,不负担另外任何费用;乙方不享受因拆迁带来的任何收益,甲方不再做任何赔偿给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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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10-20 15:10
这条规定“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的情况下”,而甲方没有履行通知义务,这不正好对你要求赔偿有利吗?
追问:

未收到书面通知,这条应该怎么样充分利用?求大神指点。是否可视为,甲方收回场地自用的违约行为?

回答:

可视为违约行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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