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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2013年买了一套房子,款项已经付清,但卖方一直以各种理由拒不过户

四川 10-20 20:3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律师,您好,我2013年买了一套房子,款项已经付清,但卖方一直以各种理由拒不过户,后来,我提起了诉讼,现在,法院已经把这房子判决给我了,判决书也有,执行裁定书法院也给我了,协助过户通知书也给我了,叫我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去过户,但我跑了很多次了,可不动产登记中心就是以各种理由不给我办过户手续,请问各位尊敬的律师,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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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10-20 20:49
找执行法官。实在不行就提起行政诉讼。
追问:

执行法官我也找了几次了,他的回复是我们的程序已经走完了,唉!!

回答:

提行政诉讼。

追问:

陈律师,不好意思,我再打扰您一下,提一个问题,不动产登记中心叫我拿出被告原来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才给我过户,可执行局又对我说:不用要以前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只要有我们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和协助过户通知书就可以了,我也不知道听谁的了,

追问:

关键是我也没有被告人的原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我如果是能叫他拿出这两证,我也不用起诉他了,早就过户了,不动产登记中心这不是为难人嘛。

回答:

完全没道理,持生效文书,法院裁定,协助函,相关机关就应该配合。如不配合,法院可以向行政机关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司法建议。
事实已经由判决确定,判决中对房产事实的确认,应该是房管部门出具的原房产登记证明。现在反过来房管局要产权证。
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追问:

谢谢您了陈律师,万分感谢您的宝贵建议和仗义执言,给您五星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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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10-20 21:16
向执行法官反馈
回复时间: 2017-10-20 22:16
你好,找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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