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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与转包方的纠纷

广东-汕头 09-16 01:51  悬赏 25  发布者:陈俊峰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爸跟乡政府签订了58亩田地搞养殖,期限10年的租赁合同。次年经乡政府同意将自己所租赁的土地转包给第三方,期限为9年。但合同里没注明转包人可以将土地再次转包的事项,现在原转包者因经营不善单方面欲将土地转包,但是我爸并不同意,请问他这样做合法吗?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措施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呢?
问题补充:
还有之前跟转包者签订的转包合同标题原本草稿写的是《虾池转包合同书》但是电脑打印的时候出错打成了《虾池转让合同书》,也忘记修改,但实质是转包的方式,请问这标题会不会造成什么麻烦?该怎么处理才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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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16 08:24
只要内容规定的是转包合同的内容就行了,这个标题属于笔误,无多大影响。现在转包方要再次转包的话必须要经过你爸爸的同意,否则他擅自转包出去的合同是无效的,由此产生的 所有后果由他一个人来承担。你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发律师函来阻止他的这一行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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