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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工全新装修出租房,租出去第二天地板被泡谁的责任?谁来赔偿?

内蒙古-通辽 09-16 08:37  悬赏 15  发布者:小妮子111…… 给我留言  回答:(1)
房子租出去第二天就把地板给泡了。物业相关人士给检查没有漏水痕迹,水阀管道没问题。租房人迟迟不给解决,还带人恐吓,直到前两天去看地板情况再商讨赔偿,又漏水了,厨房水阀那漏,但关上阀再开就不漏了。不能理解。为何我装修到租给他都没漏过。到他手就漏水了呢。如果是阀的问题。到底该由谁赔偿。开发商还是租房人、、。有没有有关条例,请专业人士帮忙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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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16 08:41
答:由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追问:

那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条例?可以让我在处理的时候有依有据!那如果是水阀的问题也是由使用人赔偿吗?开发商有没有责任?

回答:

答:存在危险时,使用人应当采取措施,不再使用,因此导致扩大的损失,应当由使用人承担。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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