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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要求女方赔偿或者返还彩礼

山东-济宁 09-16 19:47  悬赏 0  发布者:leiqin……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哥与2012年7元25日与女方登记后女方去学驾照了。家里装修好房子后,催促几次他们典礼无果,但在9月14日他突然提出要跟我哥离婚。我想问的是能否要求女方赔偿或者返还彩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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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9-16 20:41
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用退彩礼,但男方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
回复时间: 2012-09-16 22:06
你好,如果虽然登记了,但是,没有同居,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我的补充: 2012-09-16 22:08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复时间: 2012-09-17 14:18
如果没有同居生活,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钱的。
回复时间: 2012-09-16 19:57
你好,男女双方已经登记,男方要求退还彩礼就不能得到支持了
追问:

那我们能否要求女方赔偿。

回答:

你说的这种情况是不可以的

追问:

期间他们并未同居,女方说要离婚就要离婚!!那我们就这样白白蒙受殉失?

回复时间: 2012-09-16 21:42
你好,可以维权,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鉴于涉及法律问题相对专业,为了维护你家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少受损失,稳妥起见建议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予以必要协助,如需进一步法律帮助可来电或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9-17 13:52
登记结婚,但未共同生活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2-09-17 20:20
男女双方已经登记,男方要求退还彩礼就不能得到支持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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